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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永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食药监管 食品安全工作专项经费部分)
龙岩市永定区财政局:
现将2016年龙岩市永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工作专项经费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主要职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 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管职责;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承办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龙岩市永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37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正科级监管专员1名、食品药品总监1名;核定股级职数17名。
派出机构行政编制56名,其中:城区市场监督管理所 14 名、高陂市场监督管理所(经开区)6名、坎市市场监督管理所(经开区)6名、抚市市场监督管理所6名、下洋市场监督管理所7名、湖雷市场监督管理所5名、峰市市场监督管理所5名、湖坑市场监督管理所7名。
直属机构机关行政编制20名,稽查执法大队行政编制15名、消费者协会秘书处行政编制2名、投诉举报指挥中心3名。
其中:2016年部门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员 |
龙岩市永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财政核拨 | 133 | 121 |
2016年,永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主要任务是:
1.促进改革,强化职能,提高监管水平,积极融入地方转型发展,从大局出发,以工作量化考量,为企业为民生服务。
2.积极培育品牌,注重商标、名牌、地理性标志保护,加强品牌战略意识。
3.加强监管,保障民生,积极创建食品放心工程,重点治理“餐桌污染”,努力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新氛围。
4.强化质量管控,加强计量检定以及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明确质量安全防患工作职责。
5.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受理查处申、投诉案件及举报案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项目基本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政策规定,食品监管经费由地方财政列入预算,本项目属区政府确定的食品监督管理经常性项目,2016年区财政预算安排资金22万元,项目实施起止时间:2016年01月01日至2016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属食品监管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全区食品方面的监管支出,范围涉及全区的生产、流通、消费领域等,监管相对人为食品经营单位、企业或个体。2016年监管相对人绩效目标为796家。
二、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组织管理情况
本项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由食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各职能股室和基层各任务单位实施具体项目工作。在食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项目工作计划中,对项目的工作分工、任务分配、资金落实、完成时限等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以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本项目严格按有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资金支付等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二)项目财务管理状况
根据永财预[2016]5号文件,当年预算安排食品监管专项资金22万元,县级财政按食药监工作序时进度全额拨付资金,资金到位率100%。我局在监管食品药品相关的工作中,实际支付监管经费22万元,其中:办公经费 5.42万元,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印刷费 4.31万元,装备支出 2.96万元,执法执勤车辆运行费 4.06万元,食品及餐饮安全监管经费支出0.98万元,食品安全执法办案支出经费4.27万元。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资金使用率100%。专项资金管理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使用合规,财务监控有效,专项资金费用支出审批和报账程序规范,会计账册、核算科目完整。
三、项目绩效分析
(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
制订了2016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各职能股室、各市场监管所根据各地实际制订了具体实施方案、工作日程计划;明确了工作任务,形成了统一领导、目标集中、分工明确的项目管理体系。
2.制度执行有效性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项目管理难度大。在市场局的精心组织下,2016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按上级制订的总体工作计划开展,对项目实施中存在和面临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并采取了有效的措施。事前有计划、事中有控制、事后有总结,2016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有序,确保了监管目标的顺利实施和完成。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在上级药监部门的领导和高度重视下,经过我局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2016年食品安全监管项目的主要任务目标基本完成,项目立项比较规范,专项资金投放到位,管理制度比较健全,项目产出效果明显。经过综合评价,2016年食品安全监管项目总体绩效自评95分,可达绩效目标考评优秀等级。
1.“投入”指标体系(30%):测评得分30分。
其中:时效情况得5分,项目立项得10分,资金落实得15分。
2.“过程”指标体系(30%):测评得分28分。
其中:业务管理得分14分,财务管理得分10分,会计信息管理得分4分。
3.“产出与效益”指标体系(40%):测评得分38分。
其中:产出数量得7分、产出质量得6分、经济效益得7分、社会效益得6分、环境效益得3分、可持续效益得 2分、服务对象满意度得6分。
2016年严格按照财政预算控制数执行,控制项目预算,未有超预算支出;同时,采取各种严格控制成本的措施,本项目经费支出未超出预算额度。全年实际达到监管目标796家,完成监管相对人绩效目标任务的100%;在食品安全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及食品企业的监控数达295家,全年全区食品生产、流通、经营企业的产品、样品的安全抽样、检测、检查按规范要求执行,并重点查处13起食品行业违法案件,取得非税收入21.35万元
从项目的效益来看,项目的实施进度正常,截止到2016年12月份项目资金全部支出完毕,监管项目达到预期监控目标,项目完成质量良好,按时、高质量完成监管目标任务,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得到了提升。
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监督管理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开展食品安全监管日常工作,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为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科学准确的技术支撑,促进我区食品生产、经营及使用单位经济效益的进一步提高,也确保了全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进一步提升了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群众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满意度。
从项目的可持续性来看,项目属区政府确定的经常性项目,项目完成后,需保持后续政策及人员机构安排等相对稳定,继续优化各项管理制度与措施,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以提高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确保监管工作正常有序、有效运转。
从服务对象满意度来看,项目实施,提升了我区食品监管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群众对食品监管工作的满意度,2016年社会、人们群众对食品工作满意度达96%。
(三)项目绩效分析
绩效考评扣分的具体情况:
1.“过程”指标中,关于业务管理在制度系统性、完整性方面,有差距,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方面落实没有完全到位,扣1分。关于会计信息管理,信息规范性方面,对项目相关的会计核算规范上,有待提高,扣1分。
2.“产出与效益”指标中,关于产出质量,社会产品的质量安监管覆盖面没有全面达到规范要求,有待今后进一步提高,扣1分。关于社会效益方面,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效果有待提高,在效益的广度和深度上与社会要求有一定差距,扣1分。
(四)项目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1.目前我区食品安全监管资金财政投入不足、监管经费缺乏,需增加食品安全监管资金的预算。
2.人员不足、食品安全检测设备短缺,需要尽快加配强、配齐、配备。
3.乡(镇)、村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不完善,进一步加大对区域内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的建设。
四、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加强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落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在更高水平上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联合公、检、法等食安委成员单位开展打击食品犯罪专项行动;
3.治理餐桌污染,建设放心工程,创建肉类食品、制品的安全“溯源”管理机制;
4.增加财政预算监管资金,加速财政支出绩效资金的使用效率。
龙岩市永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18日